《不一样的长安》
第35节

作者: DJ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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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当中有的人年纪很大,那是先帝的侍卫,有的人年纪很小,多是侍卫的后代。他们当中或许有人的父母在这里死去,可是他们依旧守在这里,这是责任,亦是信仰。
  在这群人里,很少有女孩。就算是女孩,也要比其他军中普通的骑兵要强上许多。
  在这里有一个女子,很受人们尊敬,虽然她才十六岁。除了她英勇善战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她的父亲是大临原西北侯后被追封镇国公王昀霁。
  护国公钱俊或许是如今大临军方的代言人,但是在百姓的眼里,他的地位不如已经故去的镇国公王昀霁,人们对待逝者总会有些多出的情感。
  她不像长安城中的那些贵族子弟一样,会以自己的地位骄傲。
  她以自己的父亲为骄傲,她认为自己或许不会成为和父亲一样的人,但她也会为了大临而奋斗。
  在她心中,王昀霁是她的父亲,也是她的榜样。
  在飒飒北风中,一袭红色战袍的女子骑着一匹少见的白色战马,看向远处一字排开的骑兵。这是草原来的匪类——草原联盟那边是这么说的,他们向来喜欢以这种借口来骚扰大临的边界。
  也正是因为如此,像红衣女子这样的人才敢下狠手对付这些人。
  要不然他们会碍于大临朝廷和他们达成的合议——即草原诸部落不会攻击大临,大临也不得攻击草原诸部落,两国通商互市。
  只是大临没想到草原诸部落会来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这种套路,明面上与大临秋毫无犯,暗地里却派遣部落中人骚扰大临边军。其中以峡谷附近最为频繁,不到十日便会侵袭一次。
  双方互有伤亡,大临的军伍很多,只是没想到草原的匪类也很多。
  红衣女子名叫王念悦,是大临西北军靖北部的什长,对于一个国公的后代来说,她的官职确实很低,但这是女子从不参军的大临,她的出身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她自身的兵法造诣和打仗发面的才能。
  虽然看重这些,但是并不是说她在个人战斗这方面会稍弱一些。

  她没有学习王昀霁的枪法,那不是很适合女子学,她学的是陈槿曦的剑法。剑法或许不适合战场上的大规模厮杀,但是在这种小范围的遭遇战上,还是有很大的威能。
  他们没有配备弓弩,因为他们知道眼前这帮人只敢拿一些不太强的弓箭,你草原部落可以看不好自己的人去当马匪,可是你若是连自己的大杀伤力弓箭都看不住,那么你就是在和大临作对。
  大临在某些事情上面,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这不是让大临对所有事都忍让的原因。
  草原诸部落在面对这些时,也很聪明,虽然还是军中的武器,但是全部是弱弓,一般的人就可以做出来。
  既然这样,大临也不好要求什么,只好给边军配了几件重甲,尤其是王念悦所在的靖北部,几乎是人人重甲。
  所以那群马匪的弓箭更多地都是用来射马的。
  她面对王念悦更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王念悦的马着了轻甲,只有马腿和马尾漏在外面。
  所以每个马匪最讨厌看见的就是一袭红色战袍和一身银色铁甲的王念悦。
  他们可以跑的很快,可终会有被追上的可能,只要被追上了,就是一方面的屠杀。

  他们当中多数是八品九品的存在,面对这种接近四品的高手,没有几十人,就和送死没有区别。而且马匪的最大特点就是分布必须分散,你百十来号人的队伍实在是太显眼,很容易被人包围的。
  他们也不是没想过派高手去找王念悦,只是王念悦身后好像跟着一个更为强大的存在,每次只要有四品以上的高手出手,就没有一个回来的。
  他们觉得王念悦难缠,更觉得她身后的势力难缠。那是王昀霁的女儿,虽然大临军方的权利比较分散,但是没有敢大规模明面上对王念悦动手,这和向大临开战不一样,大临那群将军或许在内斗时一直磨磨唧唧,但是对待他们时,绝对会下狠手的。
  大临人一向是外边横。
  那群马匪在看见王念悦的第一时间就想着退回去了。
  他们不知道的是王念悦今天的心情很不好,所以当他们出现在她的面前时,王念悦就没想过让他们活着回去。
  大临这边有心软的人,会放过一些人回去,他们知道这些马匪里有的人是被逼不得已才会来这里。可是王念悦很少会这样,她除了一些追起来实在费力的马匪外,会对大部分马匪都赶尽杀绝。她一直在和自己的手下说一句话,我知道他们的孩子会失去父亲,可是我也没有见过我父亲。他们所要经历的残忍,是我从小到大都在经历的事。
  西北军没有一个人会觉得她是个嗜杀成性的女疯子,他们每个人都认为王念悦还是个孩子,他们或许不会说出心疼王念悦的话,但是每个人都在心里默默地把她当做一个可怜的孩子。
  当王念悦从身后的刀剑错里拔出那把剑时,她手下的人都知道她起了杀心。

  她身后通常背着一把长剑和一柄西北军常用的刀。平日遇见马匪,她都会以刀迎敌,只有真正地起了杀心后,她才会用那把剑。
  除了王念悦以外的人,都露出来欣慰的笑容。在他们看来,这位比他们都要年轻的什长是最和他们心意的人,这位什长有着绝对的疯狂和执着,可却又很心细。
  除了不能和他们一起吃住外,训练什么的都在一起。
  在这些老兵眼里,王念悦做的比大部分什长都好。他们一开始也认为王念悦会做不好,但是王念悦用行动证明了她可以做到。
  没有人不尊敬她,但那只是身份上的尊敬,王念悦喜欢这个身份,但是她不想被别人冠以这个身份。
  那一袭红衣身下的白马虽然披着铁甲,但是速度却是要比身侧的马要更快一些。
  飞速地奔袭向那群马匪,若是面对别人,他们早就骚扰一下后撤退了,可是他们还没来得及撤退,居然被迅速追上。
  马匪们蹬紧马鞍,被动地开始冲锋,他们或许会觉得遇到王念悦很麻烦,或者他们认为会死,但是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更不能畏惧,草原的孩子可能会死在长生天之下,但是他们绝对不会在长生天之下退缩。

  他们用草原喊道:“长生天保佑。我们终将会回到故乡。”
  王念悦没有空理解他们的所谓长生天,她只知道自己想要快点结束这场杀戮。
  当他把长剑举在身前,冲向前方,她的眼里没有任何神情,没有冷冽 没有愤怒。只有无尽的杀戮。
  她仿佛没有看见眼前的敌人,她只注意到连绵的大雪和似乎隐藏在大雪中的那张让她有些厌烦的脸。
  她挥动出手中的剑,将前面的敌人斩于马下,那人倒在地上后,只见到那一抹红衣和无尽的血色。
  在最后一刻,他的生命中就只剩下最后的一抹红色。

  当一骑从马群中杀穿后,又重新杀了回去。
  王念悦杀了大部分的人,当她的手下来到的时候,二十人中只剩下了五人而已。
  王念悦的一袭红袍的衣角在染上鲜血后,显得更加妖艳,似是像被雨水浸透一般。血像雨水一样滴在地上,少女骑马而过,血滴滴在雪上,似有一朵朵妖艳血红的梅花在雪中盛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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