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风水师》
第19节

作者: 碧眼金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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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开始的那一次,我有些害怕,这棺材是死人躺的,我可是正经的活人,这都叫什么事儿。
  还别说,只要往棺材里一躺,就真的在没有出现过类似之前可怕要命的事情。
  只是每次我从棺材里出来之后,都会看到师父貌似又老了一些,一脸的疲惫。
  听林风说每次我去躺棺材的时候,他都不敢一个人睡觉,都会跑去求着长生带他一起睡。
  我还问他为什么,他说只要是那一天,师父就会在我躺的棺材前忙活天。

  而且一到晚上,他就能感觉家里来了很多人一样,那感觉让他十分的害怕。
  我心里清楚的很,他说的很多人是那些不干净的东西。
  每次他问我为什么我都要棺材躺的时候,我都跟他打哈哈说,那是师父叫我练胆。
  每当我这样说的时候,林风都似懂非懂的点着头。

  朝暮乱转,很快到了我十八岁那一年。
  我也从一个黑小子,长成了一个帅小伙,青春洋溢,五官立体,身材修长,笑起来如暖阳般温暖。
  因此就算平日里我在学校比较低调,凭借着出色的外表也是收到很多情书,可都被我扔到了垃圾桶。
  师父不让我跟他学习期间谈恋爱,这一点我是非常听师父话的,主要是怕被罚倒立。
  十八岁也是我人生中最后一个劫难,师父说了,若是我能活过十八岁必然是无上的造化。
  我的生日是九月份,八月份的时候,高考成绩都出来大家也填了志愿,我一向来对学习不感冒,高考的成绩不理想,也就没打算上大学。
  看着同学一个个都考上了大学,对于自己的未来我还是比较迷茫的。
  这九年,除了跟师父学的一身本事之外,其他我也不会。

  师父总安慰我说,要是我能活过十八岁的生日,前途必定一片光明,一辈子都不用愁,总感觉他又在给我画大饼。
  他还说,到时候他会大办宴席,昭告天下,他龙仙们终于后继有人,前提是我能活过十八岁。
  听得我有些尴尬,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有发现我有什么无上的造化,值得他去大摆庆功宴昭告天下。
  就在我十八岁生日的前一个月,我们班最有钱的秦公子秦阳说要请全班人去他家,说各奔东西之前同学再聚一次。
  我跟这个秦阳虽是同一个班的,可没一起玩过,所以不是很熟。

  不是一个档次的,压根不可能玩一块儿。
  况且我每天都被安排的满满当当的,实在抽不出空来玩耍。
  对于他这次要请全班去他家吃饭这事儿,我总感觉有些蹊跷。
  要说这个秦阳,男生女相,长得跟韩国明星似的,平日里很张扬,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

  因为家里有钱,又长得帅,在学校玩了不少的女同学,也闹出不少的事情,最后都是他家里人给出面摆平的。
  平日里他只跟几个家世相当的同学一起玩,对于其他人,他连多看一眼都嫌弃。
  这样的人请全班同学去他家吃饭,总感觉哪里怪怪的。
  那天师父出门不在家,我跟管家长生说了一句去同学家聚会,便拿着请帖出了门。

  没想到一出门就碰上了林风,他去年高考没发挥好,就算是没考好,也是能上二本的大学。
  他说与其浪费时间读一个二流大学,还不如学一门手艺。
  他就在市里找了家最好的酒店,把那边的大厨磨了好几天,拜师去学厨艺去了。
  还振振有词的说人生在世,唯有美食不可辜负。
  师父为此拿着戒尺追了他好几条街,差点气出心脏病。

  “去哪啊?”林风笑嘻嘻噔噔地跑过来,身上的肉随着他的跑动抖动着。
  今天刚好是他休息,没有去酒店。
  现在的林风还是一如既往的白皙,可也经不住岁月的摧残,学了一年的厨艺,妥妥的变成了白白的胖子。
  之后我就改口管他叫胖子,他不仅不生气,还挺乐呵的。
  “参加同学聚会。”一说出口我就后悔了。
  聚会就代表有好吃的,他的眼睛蹭的一下就亮了起来,学着女生的样子朝我抛了个媚眼,捏着嗓音说:
  “王子哥哥,带上我呗。”
  差点没把我恶心吐了。
  我说同学聚会,不让带人,他不信非说要看我的请帖,实际上请柬上写着可以带一个朋友。
  在他的死缠烂打之下,我只好带上他。
  来到秦阳家,已经是晚上七点,宴会刚好开始。
  不得不说,秦阳家可真是气派,独栋别墅,外观雄伟壮观,白色的墙壁与灰色的瓦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宽敞庭院里还种满了各种的花草树木,树上挂着霓虹灯闪烁着流光溢彩,非常的奢华高贵。
  别墅的庭院里摆满了金碧辉煌的餐桌,菜品琳琅满目,香气四溢。
  参加聚会的同学,各个穿着得体,特别是女生一个个穿上漂亮的礼服举着酒杯摇曳着杯中的美酒。
  我身上穿着一身中山装,相对比之下我的穿着显得就有些土气,可好在我有颜值撑着,整体还算凑合。
  从我九岁开始,除了上学穿的校服以外,长生给我准备的就只有中山装。
  时间一久也就习惯了。
  宴会开始十分钟,也没见秦阳露面,倒是他爸站出来说了几句话,说等会秦阳就会出来,叫我们先慢慢享用,说完就脸色凝重的走进了别墅。
  本来主人都没露面,大家还比较拘谨,现在秦父发了话,同学们也逐渐随性起来,该吃吃该喝喝。

  而我一旁的林胖子早就溜得没影,跑去觅食去了。
  这时,班里有个女同学走了过来,她穿着一条黑色的裙子,裙摆随风摇曳,散发出一股令人的着迷的质感,她的举止从容优雅。
  她叫童曼妮,是我们班的班花,她父亲是做房地产的,不仅有钱,还有权,在整个龙海市也是排得上号的存在。
  人美会读书,家世还好,简直是所有男生的梦中情人,不仅班里很多男生惦记她,整个年段都有很多她的追求者。
  童曼妮走到我身边停下,轻摇着她手中的红酒杯,语气很傲慢,“我说王子,怎么没带你的公主过来。”

  这话说得酸溜溜的,她之所以会如此说,是因为她之前也给我写过情书。
  可我没看,把它丢进了校门口的垃圾桶,刚好被她小姐妹看到了。把这事儿告诉了她。
  这事估计伤到了她高贵的自尊心,从此对我说话都是夹枪带棒的。
  关键当时我并不知道那封信是她写的,要是知道我肯定得珍藏起来,就算不能跟她谈恋爱,以后也可以把这情书拿出来炫耀一番。

  我是有苦说不出,我总不能跟人家一小姑娘说,我师父不让我谈恋爱吧!
  这理由听着就够扯的。
  我用手指指了不远处的林胖子说,戏谑的说:“我带的公主在那呢!”
  童曼妮一直以为我拒绝她,是因为我心里有喜欢的人。

  当她顺着我指的方向看去时,一开始她眼中还带着探究,可当他看到林风的时候,却不自主的嗤笑了起来,
  “我还以为你拒绝我是喜欢别的女生,原来你是喜欢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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