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风投的哪些日子》
第9节

作者: 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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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零总总一共十六个人,好在我们定的这个包房是特大包,大圆桌中间还有座小小的假山,可以坐下二十五六个人,所以倒是一点也不显挤,反而还很宽松。
  饭局正式开始之后,照例还是两个领导要先讲话,高建华说的很简短,主要就是欢迎、鼓励一下三个新来的,希望大家今后能精诚协作,取得更好成绩之类。接下来的李坤就不同了,毕竟是在央企干过高管的人,从世界宏观格局、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导向,一直讲到个人人生观的树立、个人价值的自我实现等等,仅仅用了不到十分钟,就把三个新人说得激动非常,恨不明天就去找家央企来做个千亿级别的IPO项目。

  这种内部饭局,要比对外的业务饭局轻松得多,而且除了赵锦秋、杨建波他们两对以及冯丹和跟着李坤一起来的王云茜之外,其他人都已经很熟了,也没什么拘束,等李坤讲完话之后,气氛就开始活跃了起来,大家胡吃海喝,互相之间敬酒、开玩笑,好不热闹。到了酒酣耳热之际,几个新人也放开了,很快就融入了进来。
  总的来说我一直都还比较开心,直到赵锦秋带着他的男朋友来给我敬酒为止。
  本来看着赵锦秋在我面前谈笑自若、就好像我们之间压根没有过那一夜痴缠的样子,我对她的表现还是很满意的,可她那个有些虚胖的男朋友却让我相当的反感。
  他端着半杯酒走到我面前,一上来就像陈敬文似的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像我跟他很熟似的,然后以一口浓重的东北腔对我说:“常总您好,我叫李兴,是锦秋的男朋友,锦秋跟我说,她能得到这份工作,多亏了您帮忙,在这我代她谢谢您,以后也请您多多关照着她点,初次见面,先干为敬!”说着就把自己手里的那半杯酒咕嘟咕嘟的干了。
  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拼命装老成,可一开口话说的就完全不着调,在这种场合他说这样的话,李坤和陈敬文听了会怎么想?这不是给我添乱吗!我也懒得和他多说,直接就举杯喝酒。我喝酒极快,半杯酒一口就喝下去了,喝完的时候,面对面站着的死胖子还在“咕嘟咕嘟”呢。

  我心里暗暗奇怪,以赵锦秋的性格和聪明劲,怎么会找这么一个不靠谱的男朋友呢?想着就转眼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赵锦秋,只见她脸红红的,也不知道是酒喝多了呢,还是因为我,或是这个男朋友,又或是兼而有之。
  这死胖子好像还特别中意我,喝完一杯还要再来一杯,最后干脆搬了把椅子坐在我旁边。
  大约九点半左右,桌子上已是一片杯盘狼藉,该转场去KTV了。虽然人不少,不过好在除了三个新人,我们其他每个人都有车,所以倒也十分方便。小师妹今晚没开车,搭我的车,因为我俩住同一个小区,所以共同参加活动的时候通常就只开一辆车。
  三个新人和他们带来的男女朋友也是搭我们的车,只是高建华和李坤年纪都比我们其他人大出不少,彼此之间多少有点代沟,而陈敬文是个风流种,保不准会和他的新女朋友在车里发生点什么事情,都不适合让他们搭车。所以他们只好搭我、三姐或者是小卫子的车。
  我对赵锦秋那个不靠谱的男朋友很反感,这一点我压根就没有掩饰的意思,因此赵锦秋肯定是看出来了,坐在我旁边的小师妹柳笛也看出来了,出门的时候,都不用我提醒,小师妹就拉上了冯丹,让她和我们一辆车,免得让那个死胖子钻上来。
  我必须得承认,上天确实是很公平的,给你关上一道门,就必然会给你开一扇窗,反之也成立,给你开了一道门,就必然要关上你一扇窗。上天给了我在绘画方面过人的天赋,却把我在音乐方面弄成了个残废,自小就五音不全,一开口就跑调。所以打小学时候的音乐课开始,凡是与音乐相关的东西,对我都是一种折磨,KTV自然也不例外。
  只是工作之后,出于应酬的需要,总难免要进一些KTV会所之类的娱乐场所,进去之后又不能总是枯坐着,这样会显得很不合群,后来就拿出绝大的毅力,花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总算是完整的学会了一首名叫《好久不见》的流行歌。自此以后,再进KTV,我就在差不多点的时候把这首歌点出来唱一遍,显示一下自己的存在,却也因此被陈敬文他们安了个“常一首”的绰号。
  我们进入KTV包房的时候,先到的已经开始在唱着了,我看了一下,人都到的差不多了,唯独就是小卫子那辆车还没到,偏偏赵锦秋他们一对也在那辆车上,于是我特意选了个最左边的座位,叫着小师妹柳笛坐在我右手边,免得那个死胖子又挤过来烦我。
  我们前脚刚刚坐定,他们后脚也就到了。没想到那个死胖子脸皮还真厚,进门就直奔我这来了,到了我们面前,直接就对柳笛说:“姐,麻烦让让,让我跟常总坐一块,我有好些话要和常总说呢。”小师妹无奈的冲我做了个鬼脸,就站起来点歌唱去了。
  眼见这死胖子缠上我还不放了,我当时忽然心里有点发虚:不会是我和赵锦秋的事情被他知道了吧,不然他干嘛死死缠着我?想到这里,我就不自觉的向一旁的赵锦秋看去,她正好也在看着我,眼光对上,她似乎明白我在想什么,轻轻的摇了摇头。
  死胖子又缠着我喝酒,赵锦秋也不管,自己该敬酒敬酒,该唱歌唱歌,就好像不认识他似的,中途我好几次找借口想要摆脱他,都没能得逞,到后来我也有点火了,但是顾忌身份,又不方便对这么一个不搭调的胖子发作。
  当他又一次将酒杯举向我的时候,看着那小酒杯里兑了红茶之后的芝华士,我忽然心里就有了计较,心想:你不就是要喝酒、想灌翻我吗?难道老子还怕了你不成?于是伸手压下了他抬起来的酒杯,对他说:“酒逢知己千杯少,今天难得碰上,就该喝个痛快,这酒不过瘾,要不咱俩换点烈的,我知道你们东北人都挺能喝烈酒的。”
  他果然同意了:“行!常总,其实兄弟我早就想提这意见了,咱东燕大老爷们,还真是喝不惯这种甜不拉几的玩意儿,整点高度的来,那才过瘾。”

  我叫服务员拿来了酒水单,一看之下,直恨得牙痒痒,居然没有我最爱的衡水老白干,于是只好将就着要来了两支这里度数最高的哥顿金酒,酒水单上显示的是47.5度。本来喝这种酒是要用柠檬汁、香槟之类的先调的,但那样一来的话,也就失去了我要它们来的意义,而这死胖子又明显不懂这个,我正好乐得欺负傻子。
  我和他一人提着一瓶,拿个小酒杯,就一杯接一杯的干。我本以为他酒量多好,没曾想喝了还不到三分之二瓶,他就吐了个一塌糊涂,我和小卫子将他扶到卫生间吐完,回来倒在沙发上就睡着了,我终于清静了!
  放翻了那死胖子之后,我瞅了个机会就问赵锦秋这是怎么回事,他怎么就那么看得上我。
  赵锦秋摇了摇头说:“我也不知道,他平时没这么不靠谱的,估计是因为我得到这个职位把他给高兴傻了,前两天我还和他说,我能得到这个职位,常哥你关照我不少,我估计十有八九就是因为这个。他这人是个直肠子,想对你表达谢意,可方法不对。对不起啊,常哥,我也没想到带他出来会这么丢人,早知道就不带他出来了。反正我已经想好了,等明天……等他酒醒了就和他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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